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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專利中國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辦理專利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如何辦理專利申請
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並按規定繳納費用。專利申請必須採用紙件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來代替紙件或電子申請檔。
各種手續檔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複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
辦理手續要附具證明檔或者附件的,證明檔與附件應當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影本。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影本,但同時需要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影本與原件一致的證明。
二、提交申請時如何排列申請文件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檔應按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檔應按照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順序排列。申請檔各部分都應當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三、申請檔的紙張要求
申請檔的紙張品質應相當於影印機用紙的品質。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各種檔一律採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紙張。
申請檔的紙張應當縱向使用。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毫米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於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申請檔各部分的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這些表格可以在專利局受理大廳的諮詢處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專利局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
四、申請檔的文字和書寫要求
申請檔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文,應當在中文譯文後的括弧內注明原文。申請人提供的附件或證明是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譯文,申請檔(包括請求書在內)都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呈黑色,字高應當在3.5~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3.5毫米之間。要求提交一式兩份檔的,其中一份為原件,另一份應採用影本,並保證兩份檔內容一致。申請檔中有圖的,應當用墨水和繪圖工具繪製,或者用繪圖軟體繪製,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不得塗改。不得使用工程藍圖。
五、專利申請內容的單一性要求
一件發明或者實用型新專利申請應當限於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於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於一項外觀設計。同一產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或者用於同一類別並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六、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申請檔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七、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對申請人面交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的申請檔,如果數量在10件以下的,當時進行申請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的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作出受理通知書。
八、受理通知書
向專利局受理處寄交申請檔的,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可以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將收到不受理通知書以及退還的申請檔影本。超過一個月尚未收到專利局通知的,申請人應當及時向專利局受理處查詢,以及時發現申請檔或通知書在郵寄中可能的丟失。
九、提交申請文件注意事項
向專利局申請專利或辦理其他手續的,可以將申請檔或其他檔面交到或寄交到專利局受理處,也可以將申請檔面交到或寄交到任何一個專利局代辦處。在提交文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向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或辦理各種手續的檔,應當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大廳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
(2)一張表格只能用於一件專利申請。
(3)向專利局提交的各種文件申請人都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檔填寫的一致性,並可以此作為答復審查意見時的參照。
(4)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不得用包裹郵寄申請文件。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遞區號)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文件”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收”的字樣。申請檔通過快遞公司遞交的,以專利局受理處以及各專利局代辦處實際收到日為申請日。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文件。郵寄後,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
(5)專利局在受理專利申請時不接收樣品、樣本或模型。在審查程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提交樣品或模型時,若在專利局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應當出示審查意見通知書;郵寄的應當在郵件上寫明“應審查員×××(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樣。
(6)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位址有變動,應及時向專利局提出著錄專案變更;申請人與專利事務所解除代理關係,應向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
(7)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的,應當在申請時分別說明。未作說明的,不適用專利法第九條第一款關於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的規定,即會造成其發明專利不能授權。
(8)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準備直接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出保密審查請求,並詳細說明其技術方案;如果首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申請專利,而準備隨後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在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有關國外機構提交專利國際申請前提出保密審查請求,也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申請專利的同時提出保密審查請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國際申請的,視為同時提出了保密審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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